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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平均上涨25%
2013年秋季开学起,70余所幼儿园也将提高收费标准,最高涨幅超40%
秋季报名开始,东莞不少家长收到了幼儿园发出的秋季涨价通知书,下学期幼儿园的保教费、伙食费又要涨了。东莞市物价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秋季有73家民办幼儿园(不含中心镇及园区)向东莞物价局备案,从2013年秋季起调整保教费标准,费用上涨的平均增幅达25%。
但事实上,东莞幼儿入园费用上涨的民办幼儿园远不止73家,费用涨幅也远不止在物价局备案的这25%。根据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出现调整是需要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而由幼儿园向家长收取的伙食费、校车费属服务性收费,则不需要审批备案,这些费用几乎年年上调。
超百家幼儿园涨保教费
据了解,东莞不少幼儿园早在今年7月中下旬就向家长们发出下学期的涨价通知书,大幅上调幼儿入学费用。东城景湖春天幼儿园之前的保教费为980元/月,现已涨为1250元/月,涨了将近300元。家长李莉告诉记者,作为小区业主,幼儿园收费可以打点折,但涨价后,就算打折女儿每个月的入园费用再加上伙食费等其他费用也要1500元以上。
东城吴小姐近日也在网上发帖抱怨,康桥景湖幼儿园每月收费在2011年已经涨了160元,现在时隔两年又涨318元,“涨幅之大远超物价上涨指数和工资调整幅度,而且更主要的原因是该园无论在硬件或软件设施的改善上都没有任何举措,涨那么多有欠合理”。
樟木头刘安也向记者透露,他孩子所在的华仁幼儿园涨价幅度更是大得惊人,一学期的保教费从4000元直接升到5200元,涨幅达30%。据介绍,樟木头华仁幼儿园今年年初上调了保教费,幼儿每人每月1040元(包含教材书本费),从2013年春季起执行。“我们一年的工资上涨10%都很难,幼儿园大涨30%这对家长负担太大了”,刘安表示,工薪阶层面对高涨的幼儿教育费用实在吃不消,但也无计可施。
幼儿园费用涨声不断,这在东莞已成普遍现象。记者从东莞市物价局了解到,共有73家民办幼儿园向物价局(不含中心镇及园区)备案从2013年秋季起调整保教费标准,占全市622家(截止于2012年底)民办幼儿园的11%;73家调整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中,距离上次备案的时间平均年限为2.5年,平均增幅为25%。事实上,今年春季东莞也有不少幼儿园上调了保教费用。根据东莞市物价局今年4月底给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春季调整费用的幼儿园就有36家。也就是说,2013年以来东莞民办幼儿园调价的已经达到109家,占全市622家民办幼儿园的17.5%。这一数据还不包括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备案的事项权已下放的东莞各中心镇和园区,如果加上中心镇和园区的情况,涨价幼儿园的比例更大。
伙食费频上涨缺监管
根据东莞物价局的数据,秋季调价的幼儿园费用上涨平均增幅为25%,但实际上,家长多出的幼儿入学费远不止这么多。记者了解到,伙食费作为幼儿园的服务性项目收费,上涨的频率远高于被规定报备的保教费。一些幼儿园甚至年年上调伙食费,让家长支出的入园费用水涨船高。以东城康桥景湖幼儿园为例,该幼儿园2013年秋季将保教费由原来的890元/月调整为1068元/月,但该幼儿园的伙食费和校车费同样水涨船高,分别涨了40元和50元,家长的实际负担却比之前多出近300元了。
“除了规定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保教费上涨外,伙食费、校车费也都相应上涨了。”万江一家长赵永明告诉记者,保教费是按规定定期上涨,而伙食费等不受监管的费用则是年年上涨。赵永明表示,他们小区的万江贝恩幼儿园今年秋季就没调整保教费,但伙食费却直接涨了30元。据介绍,该幼儿园的伙食费去年也涨了一次,今年又再次上涨了。对此,万江贝恩幼儿园的招生老师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她表示伙食费属于服务费用,幼儿园是可以自行上调的。
频繁上涨伙食费的幼儿园并不在少数。记者了解到,东城景湖春天幼儿园2009年的伙食费是180元每月,但在2010年9月就涨至200元每月,后来涨到265元每月了,调整频率很高。而东城凯旋城幼儿园的家长也向记者透露,近期收到了幼儿园的涨价通知,保教费从每月1000元要涨到每月1200元,同时伙食费也会相应上涨。
赵永明告诉记者,万江贝恩幼儿园尽管伙食费调整很频繁,但每天给小孩吃的餐单却依然如旧,他表示这种随意调价的行为很难理解。有家长也认为,伙食费等服务费用不在物价部门的监管之列,当前市场随意调整的情况严峻,有可能成为民办幼儿园涨价的新途径。
物价局拟规范服务性收费
东莞市物价局方面表示,伙食费、校车费属于服务型费用是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是不需要备案的。根据规定,幼儿园收费分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办学质量及幼儿园评定等级确定,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幼儿园向家长收取的伙食费、校车费属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
对有家长反映部分幼儿园伙食费年年上调的情况,下阶段东莞市物价局将加强民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没有按规定分项目独立核算,违规通过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获取盈利等行为予以坚决查处,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民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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