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关注] 教育部:要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复制链接] 0
回复
1963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3-3 09:47: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3日教育部在其网站公布了2013年工作要点。文件提出,要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继续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深化对张丽莉等重大典型的宣传。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
  
  全面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深入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探索开展教师心理辅导和职业生涯发展指导。采取措施坚决防止个别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扩大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
  
  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研究制订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
  
  继续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
  
  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制订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推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广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前到农村学校实践的经验。
  
  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重点做好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研究制订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高校离退休教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改革试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手机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