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关注]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复制链接] 0
回复
1240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9-4 20:1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秋季学期刚刚开始,70周年国庆在即,湖北省恩施市即发生一起严重伤害学生事件,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令人十分痛心。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9月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把教育部、公安部提出的各项校园安全政策措施一一分解到责任人。

二、开展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学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校车、校内生活设施、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协作,强化周边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公安、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大投入,强化三防建设

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门卫不能成为摆设,不合格、不发挥作用的要坚决清理、更换。要大力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工作,确保实现一键报警,及时联动处置。

五、加强教育,提高防护能力

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治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案例教学加强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幼儿园)教师要把安全知识作为第一课教给学生。

六、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工作职责,一旦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件,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学校妥善应对和处理。要会同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校园医院安保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160号)要求,积极做好校园安全督导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手机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